神的啟示是一切知識的根源,不論是普通(自然)啟示,或特殊(非自然)啟示皆然。普通啟示中,神對於大自然的造就與運作,人是自然的一部份,但在人心裡,神也也將道德意識深埋在其中,並使人在直覺中知道神的存在,而對大自然的造化,更是令人驚嘆不已,而產生敬畏之心讀到神在大自然中的創造,不禁心中響起「The Day You Gave Us Lord Is Ended」詩歌,主內弟兄在神所創造的地球上作息,因日落日升喚醒禱告與順服。至於過往的人類歷史,神也藉由此,將教訓與經驗帶給我們。神的旨意,的確沒有一樣是避諱不傳給我們的。然而,問題是:當罪入了人心與世界,使人成為反叛者。我們可曾永遠記得著些啟示,即使是可確保人的智慧成長的法則與教訓的「普通啟示」,我們依然因著罪性而常有冥頑的時候。
普通啟示的價值是對人的良知起作用的,使人知道方圓與規矩,以及對造物主的順服。這是否是同時意味著:若亞當與夏娃不順服神的囑咐,而吃了「分別善惡的樹」(the tree of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果子後,從此,罪入了世界,而罪的工價乃至於死,人至此後,再以無法嚐得另一個「生命樹」的果實,必須再等候審判及新天地的到來。然而,神的憐憫,在懲罰的咒詛之外,仍賜給亞當夏娃保護,給了新衣與祝福,因此我們內心也有了「律法的功用和良知的感覺」,讓我們有別與其他在地上的受造物,並也有機會再認識神。
承認神的存在(或曰「認識神」),並不是人人都具備的本質。「有限的人」是難以認識「無限之神」的本質,更何況我們人還帶著「罪的後果」,以至影響到對這真理真道的認識,除非這位 神願意向世人顯露祂自己。或許,有了這麼多的「普通啟示」之餘,我們不必再那麼期待神的「特別啟示」,何況神的「特別啟示」對象,雖然是屬於「罪人」的,但也並非所有的罪人都能蒙此啟示。即使神不再透過先知的啟示來諭知我們,即使可以「有異象、做異夢」的我們,一些特殊啟示也不是針對所有人。因此,我們只能憑藉信心來認識神的內涵、對罪和救贖的認識、以及對人生終極目的的預見。
對於神學的探討,以及對於以「啟示」作為基督教神學的認識開端,我們都必須以信為依歸。我也深深受St. Anselm的名言所信服:「信尋求理解(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也就是信先於理性,且與理性相伴,我們還是要用信心去相信神的做為,並用信心來禱告。我也滿懷著期待藉由《聖經》也是神的話(Logos)認識神,就如同James Packer說的:認識神的人,會為神大發熱心、思想神的偉大、為神顯出極大勇氣,以及在神裡面有極大的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