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以撒《系統神學》「啟示論」心得

神的啟示是一切知識的根源,不論是普通(自然)啟示,或特殊(非自然)啟示皆然。普通啟示中,神對於大自然的造就與運作,人是自然的一部份,但在人心裡,神也也將道德意識深埋在其中,並使人在直覺中知道神的存在,而對大自然的造化,更是令人驚嘆不已,而產生敬畏之心讀到神在大自然中的創造,不禁心中響起「The Day You Gave Us Lord Is Ended」詩歌,主內弟兄在神所創造的地球上作息,因日落日升喚醒禱告與順服。至於過往的人類歷史,神也藉由此,將教訓與經驗帶給我們。神的旨意,的確沒有一樣是避諱不傳給我們的。然而,問題是:當罪入了人心與世界,使人成為反叛者。我們可曾永遠記得著些啟示,即使是可確保人的智慧成長的法則與教訓的「普通啟示」,我們依然因著罪性而常有冥頑的時候。

        普通啟示的價值是對人的良知起作用的,使人知道方圓與規矩,以及對造物主的順服。這是否是同時意味著:若亞當與夏娃不順服神的囑咐,而吃了「分別善惡的樹」(the tree of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果子後,從此,罪入了世界,而罪的工價乃至於死,人至此後,再以無法嚐得另一個「生命樹」的果實,必須再等候審判及新天地的到來。然而,神的憐憫,在懲罰的咒詛之外,仍賜給亞當夏娃保護,給了新衣與祝福,因此我們內心也有了「律法的功用和良知的感覺」,讓我們有別與其他在地上的受造物,並也有機會再認識神。

        承認神的存在(或曰「認識神」),並不是人人都具備的本質。「有限的人」是難以認識「無限之神」的本質,更何況我們人還帶著「罪的後果」,以至影響到對這真理真道的認識,除非這位 神願意向世人顯露祂自己。或許,有了這麼多的「普通啟示」之餘,我們不必再那麼期待神的「特別啟示」,何況神的「特別啟示」對象,雖然是屬於「罪人」的,但也並非所有的罪人都能蒙此啟示。即使神不再透過先知的啟示來諭知我們,即使可以「有異象、做異夢」的我們,一些特殊啟示也不是針對所有人。因此,我們只能憑藉信心來認識神的內涵、對罪和救贖的認識、以及對人生終極目的的預見。

        對於神學的探討,以及對於以「啟示」作為基督教神學的認識開端,我們都必須以信為依歸。我也深深受St. Anselm的名言所信服:「信尋求理解(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也就是信先於理性,且與理性相伴,我們還是要用信心去相信神的做為,並用信心來禱告。我也滿懷著期待藉由《聖經》也是神的話(Logos)認識神,就如同James Packer說的:認識神的人,會為神大發熱心、思想神的偉大、為神顯出極大勇氣,以及在神裡面有極大的平安喜樂。

任以撒《系統神學》「三一論」心得

「三一論」在「神論」裡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儘管在任以撒所著《系統神學》書上的篇幅佔比不多,也可見其基要地位。「三一論」往往也成為了便別異端說的一種關鍵論述。聖父、聖子、聖靈的三位一體,彼此間並無從屬關係、不分時序、不分高低,也不是各執三分之一的概念,而是「三而一且一而三的存在」。

三一神之間是完全的平等,因為在本性與本質上,各個都是從唯一的永恆中合一而出,從英語beget與begot的語意中,有的只是賦予人有限的理解下而作為。例如:耶穌基督與天父的「父與子」關係,即是以我們人可以了解的關係來讓我們深刻體會。三位一體的真理極為奧秘。在舊約中,或許由於人的罪性、神的旨意,它是隱晦的啟示;要直至新約中,有了聖靈在救贖工作的顯明,才讓當中這一切的真理得以被人所明白。而對於聖靈的顯現,此書提醒我們可以從三件事得到事實證明:保惠師、施洗方式、使徒祝詞。正如此書《系統神學》所說:「神的歷史中的啟示是進展性的,因此聖經的啟示也是進展性的。神的百姓必須逐漸地學習屬靈的真理,所以三位一體之真理也必定是逐漸地顯明。」我們的神是獨一無二的,也是三位一體的,但由於這基要真理又是極大的奧秘,這就必須靠信心來相信及順服。

由於「三一論」在整個神學架構下可歸屬於「神論」,因此我有更多的想法和理解可以表明。在三一神的創造與護理之下,自有許許多多的事物雖然我們不甚明白,然而仍可以有「合理」的設想及想像空間,但這些設想都必須憑藉信心。不只神的話有些是奧秘,浩瀚宇宙中也是奧秘的,人的登陸火星應該是指日可待,在那一日,信三一神的我們也應該要有信心:相信神與我們同在,不論在人的雄心壯志中、研發科技中、登星載具駕駛艙中,以及存在火星上的所有片刻。神,我們的上帝,過去創造了一個「很老」的地球來安置「人類」,有祂的形象與樣式,但是若在宇宙中仍有其他生命,甚至「外星人」的存在,到那個時候是否在顯明上帝是將外星人與地球人「分別為聖」?因為我們「人類」是指明作為榮耀上帝的器皿。

<p class="has-dark-green-color has-text-color has-normal-font-size" style="line-height:1.6" value="<amp-fit-text layout="fixed-height" min-font-size="6" max-font-size="72" height="80"> 《聖經》創世記的創造時序裡,我們可以知道羅列星座,以及「光並非來自太陽」,而是來自上帝。因此若從「創造論」看外星人,外星人仍被上帝掌權。但是這位三一神是否允許外星人飛臨這一個「神所創造的」地球?「外星人」如果是事實的存在,則這是普通啟示還是特殊啟示?土造人與萬物,為什麼宇宙的主宰上帝,當祂關注地球、人類、秩序,給人的祝福也是給亞當後裔的保守護理時,超乎人所想像的那宇宙永恆生命將是三一神的上帝尚未啟示我們的。我們人毫無自誇的道理。 《聖經》創世記的創造時序裡,我們可以知道羅列星座,以及「光並非來自太陽」,而是來自上帝。因此若從「創造論」看外星人,外星人仍被上帝掌權。但是這位三一神是否允許外星人飛臨這一個「神所創造的」地球?「外星人」如果是事實的存在,則這是普通啟示還是特殊啟示?土造人與萬物,為什麼宇宙的主宰上帝,當祂關注地球、人類、秩序,給人的祝福也是給亞當後裔的保守護理時,超乎人所想像的那宇宙永恆生命將是三一神的上帝尚未啟示我們的。我們人毫無自誇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