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目/詩歌療法(Biblio/Poetry Therapy)歷史與發展(下)

第二版

邱炯友

書目療法之歷史典範與內涵

探討「書目療法」的歷史淵源,當可發現它與昔日西方的精神病院有密切關聯。「書目療法」在早期被視作「道德治療」方法之一,並且在精神病院的輔助體系下被高度重視。所謂的「道德」(moral)治療對精神病患而言,它是一種凡是不使用到藥物或物理治療的方法皆可稱之,因此它可以涵括許多不同的方法和休閒活動,也就相當於現在習稱的職能與遊憩治療。[1]

文本類別歷史

究竟院中的患者該接觸閱讀哪些書籍?也常常有不同見解。通常在選擇書籍以供精神病患使用時,都需要特別留意一些情況,基於某些常見的認知(但不見得能做實證的理由)下,幻想式題材的作品常被認為必須避免提供,而患者以前所熟悉的任何相關知識內容之讀物,則又似乎被認定可提供,以引導和改善注意力的恍惚情況。見解的不一,就像有的醫生認為該使用小說來當作心靈與消遣讀物;但卻也有人對此深不以為然,反對者以小說類為批判對象,他們稱「小說」的情節更容易使人精神失常,故不適合精神病患,倒不如讀一些鼓舞人心的遊記、人物傳記、歷史故事等書籍來得有益處。[2]

另一個爭論點是《聖經》是否應該被納入精神病院圖書館讀物。19世紀初的Benjamin Rush (1746~1813)是一位美國醫生與醫學教育者,他就極力建議這類精神病院圖書館應該多提供旅遊書、哲學與宗教類之書籍給病患,同時他也喜歡採用小說來輔助治療,並視這類嶄新的職掌分類為「遊憩書目治療師」(recreational-bibliotherapist)之工作。[3] Benjamin Rush被視為史上第一位推薦《聖經》於書目療法應用的學者,深受英國基督教貴格會經營的約克退修會(York Retreat)之影響頗多,Rush他繼而提出《聖經》能用於書目療法的許多治療經驗,像是對於某些憂鬱而疑心自己得病的患者,便可藉由閱讀經文的方式得到某種程度的紓解,尤其在臨近夜晚時所出現的精神萎靡和沮喪情緒時更為有效。[4]

在19世紀的時空背景下,書籍本身價格就不菲,圖書館的館藏都是寶貴的資產,尤其在西方社會的宗教信仰環境中,精神病院供應《聖經》閱讀來幫助病患是相當常見的事,當然即使是作為一種消遣方式,僅僅閱讀的行為本身就是有益的,因此這些院內的圖書館角色份量相當吃重,館員職份是由助理醫師負責,而再由輕症病患來充當助理。此外,在當時病患入院診斷中常見所謂「宗教興奮」(religious excitement)症候,雖然這或許是不同基督教宗派立場所產生的歧見,而當時有極大部分的案例是針對新教教會以外的異端標籤,甚至一些信奉傳教士William Miller的「米勒主義」者或其他「基本教義派」或「非東正教」信仰的人也經常被貼上瘋子標籤而遭送精神病院,這些病院可能因此採取禁制閱讀《聖經》的措施,因為「這些患者的疾病[可能]導致他們不恰當地使用經文」。[5] 但是在另一方面,同被視為美國的書目療法先驅者之一的John Minson Galt II(1819-1862)則認為即使對於一些有宗教幻覺的患者,不給閱讀《聖經》也可能徒勞,因為他們早已熟記部分內容。Galt仍強調《聖經》是他的病人「最渴望和閱讀的書」,他認為對於患有憂鬱症的患者來說,每天閱讀安慰人心的《詩篇》和新約經文是必須的。[6] 他建議將這些經文中比較能安慰人的章節標記出來,並要求憂鬱症患者每天閱讀這些章節內容,會是相當有益處的。

J. M. Atwater與D. Smith曾於1982年針對一群基督徒心理學研究學會(Christian Association for Psychological Studies, CAPS)99名成員進行調查,試圖瞭解他們運用書目療法之方法,研究發現這類基督教團體的確會給予不同類別書單之建議,即使在那宗教相關自助書籍都偏少的時空環境裡,一些屬靈與信仰相關的書籍仍是最為這些實務從業者所青睞,但此研究並無展開後續的使用狀況追蹤調查。[7] 而1989年另外一位學者P. Giblin之研究更發現凡屬追求靈性等類似靈修性質書籍對受輔之個案來說,其重要性勝於一般書籍,而且許多治療師也將價值觀和具有深刻意義的問題與個案的心理動態狀況相結合。[8] 相對於治療師的角色,一些研究文獻也顯示基督徒受輔個案傾向於接受宗教主題鮮明的自助書,並且這些個案遠比一般非信徒更會信服於身兼教牧身份之心理諮商師的輔導。[9]

教牧諮商之自助書選目

耶穌對門徒說,「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约翰福音10: 14-15)

身為基督教徒並身兼諮商輔導事工的教牧人員,他們在利用書目療法作為輔助工具時,通常根據哪些原則來為其所牧養的基督徒開立自助書書單?心理學家W. Brad Johnson 與William L. Johnson於1990年代後期便針對基督徒個案進行調查,從中瞭解教牧諮商人員使用自助書的實務作為。這兩位學者首先提出下列主要研究命題:[10] (1)教牧諮商人員引介自助書籍的頻率如何?(2)教牧諮商人員在實務事工中如何使用自助書籍?(3)教牧諮商人員選擇自助書籍之標準何在?(4)比較碩士和博士級教牧諮商人員於選書標準或實務利用上是否存在差異?(5)女性和男性教牧諮商人員於使用自助書籍方面有無區別?(6)教牧諮商人員最常推薦哪些自助書籍?

這次Johnson與Johnson同樣以CAPS成員為研究對象,但必須同時兼具「從業人員」身份。由於屬於基督教團體,因而他們大部分可被視為「教牧人員」或有「諮商輔導」身份,本文在此且稱他們為「教牧諮商人員」,經確認總計有784位成員具備博碩士學位資格的諮商輔導員,其中243位(佔31%)成為研究參與者。[11] 研究也發現77%的教牧諮商人員公開支持在協談過程中,應該陪同諮商個案進行禱告,即使偶爾從之亦可;此相當於31%的諮商個案中都伴隨禱告之情事。此外,研究亦發現教牧諮商人員很可能基於某些自助書具有作者信仰相稱之內容,而開立相關該自助書給予個案參考,但碩博士學歷的差異似乎也有不同的偏好,碩士學歷者比博士學歷者更支持採用基督教義內容之自助書,且無關諮商個案是否為基督徒或該書是否被其他同儕所推薦。[12]

此研究將自助書依品質與實用性做依歸分成14大類,並由研究參與者列舉一至三本書籍將其入類。茲詳述Johnson與Johnson的分類標準、項目與運作方式如下:[13]

1. 選書標準:

書籍能有良好的體驗結果、基督教內容或重點、作者的專業資歷、同儕之推薦、基督教作家、書籍之研究基礎、書籍的受歡迎程度等計7項。

2. 自助書分類:(可重複入類)

成癮和康復、焦慮、兒童發展和育兒、沮喪、家庭、悲傷與失落、人際交往技巧、婚姻、性別問題、個人調整與改善、人際關係、性慾、靈性、頂級經典等14類。

3. 主要運作方式:

與個案討論自助書內容、推薦課後自助書、閱讀後之指定功課、協同個案共讀等計4項。

由於基督教出版社通常具有一定規模且符合教義信仰之自助書出版,因此教牧諮商人員的選書來源也就與這些出版社較有密切關聯,此因素自然成為另一項研究上的干擾變項,可以被暫時擱置不探究但也可再做進一步觀察。在這些選書標準、分類與運作方式中,教牧諮商人員與個案的關係是非常特別的,這些專業人員在助人的理念上,如何思考用特別的心思而懷著又「都要聽他講道,又指望醫治他們的病」(路加福音6:17b)的初心,這種帶著「耶穌的印記」對信徒與非信徒的意義是什麼?想必是雖然有諮商輔導的原則技巧之規範存在,但卻也基於信仰之故,如同好牧人般多了些負擔、堅持與悲憫。

典範人物與關鍵作為

我們已知探索「書目療法」之當代發展,即可發現它與圖書館事業有相當深厚的歷史淵源,圖書館毫無疑問是書目療法發展的見證機構。而且過去源自精神病院患者的需求,也因時代的演進,醫學觀念與患者權益的改善下,「書目療法」應用於精神病院(乃至相對歧視用語「瘋人院」)之外的一般醫院身心診療之需求也日漸受到重視,這也使得「書目療法」的推廣,開始有了很好的契機。西元1800年代後期之美國,大多數精神病院患者人數因爲移民人口增加而加劇,這使得病院中推行的「書目療法」必須更仰賴更有制度與訓練基礎的院內圖書館館員來執行這種特殊服務,以提升監督效率。然而,真正的訓練擘劃且以計畫性的建置方向所形成的發展,則始見於1904年,位於馬薩諸塞州的麥克萊恩醫院(McLean’s Hospital in Waverly)圖書館長E. Kathleen Jones首將「書目療法」正式納為院方的標準執掌之一,開創了全美對患者進行書目療法之先例,而她也被視為第一位具備專業訓練資格可協助執行心理治療的館員,自此使得「書目療法」被接納成為圖書館事業之一環。[14]

基於書目療法與圖書館事業之歷史關係上,哪位學者專家足以成為歷史典範並能充分展現擘劃與積極創新之內涵?另一位被譽為「書目療法」先驅者的Arleen McCarty Hynes(生卒年1916-2006)事業始自圖書館,應該堪為此代表。Arleen在其人生歲月中,也是一名重視靈閱(lectio divina)活動且與「上帝創造性之同在」的天主教徒,及至60多歲她更成為一名虔誠的聖本篤會修女。[15] 西元1971年Arleen成為美國華盛頓特區的聖伊莉莎白醫院(St. Elizabeths Hospital)病患圖書室館員。[16] 任職期間Arleen以圖書館學知識並強調聚焦與對話的活動型態,來積極幫助和帶領到館患者舉行讀書會。此外又曾經在美國丹佛大學、華盛頓特區的天主教大學圖書館學研究所兼職開設「書目療法」課程;兩校的課程分別是僅1至2學分的大學部課程小型課程設計,以及3學分的研究生課程;而從1973年開始,更是為書目療法首創了學習與實習兼具的2年制教育訓練課程。[17]

Arleen有計畫地將「書目療法」轉變成一種真正可行的治療方式,而非僅只是停留在圖書資訊服務的功能上,她轉而更積極地想將書目療法構想與詩歌或創意寫作等似乎較具休閒意味的活動區分開來,因為這些活動雖然具有某些治療效益,相較於已較具規模的書目療法而言,它們仍較缺乏基礎理論、實踐架構以及針對特定人群的有目的之書目選擇和應用方法。Arleen的完整著作直至1986年她與女兒Mary Hynes-Berry共同出版了Bibliotherapy — The Interactive Process: A Handbook,奠定了書目療法實務與理論研究的另一里程碑。[18]

深入「書目療法」定義:Arleen觀點

Arleen既然在當代被譽為「書目療法」的先驅者,在其陸續再版專書Bibliotherapy — The Interactive Process乃至Biblio/Poetry Therapy– The Interactive Process版本中,替此名詞術語擴大定義為:「書目療法使用文本 (literature)在參與者和引導者之間產生治療互動。此種交互式書目療法(interactive bibliotherapy)由受訓練的引導者帶領討論,並幫助以臨床或發展性[書目療法]之參與者來整合對選定作品的感受和認知反應,這些作品可以是印刷文本、某種形式的視聽資料或參與者的創造性寫作」[19] 以上定義得知Arleen明確地強調「書目療法」它的互動特性以及它所產生的成果。易言之,在她的認知中,書目療法機制絕非單純的選目與策展功能,而且協助工具來自多元的選目,甚至可包括更仰賴心理諮商之寫作治療技巧,以達成心靈與情緒上的療癒;如果我們又將之置於圖書館場域來思考,以Arleen身份背景之故,想必她對於圖書館肩負書目療法服務的理想機制,亦應同樣適用於此觀點。

根據Arleen與同事Kenneth Gorelick服務於聖伊麗莎白醫院時的實務經驗,他們共同整理出了「書目療法」實施時,不可或缺的七個構成要件:[20]

1. 關於書目療法理論的教誨信息,應該包括臨床和發展模式之間的差異,以及有關心理健康的展望信息;

2. 以基本的人文治療觀為導向;

3. 關於群體動力學的知識和觀察;

4. 「個案-引導者」書目療法課程之實施經驗和執行專業工作的細節分享,例如與其他工作同仁合作,對書目療法的上級督導撰寫報告,並在個案記錄中輸入觀察資料;

5. 參與小組督導群,由多位學員在精神科醫生或心理學家的指導下,討論他們對此帶頭小組的相關反應;

6. 對每個參與合作的小組群進行專業監督;

7. 在由同伴學員所組成的發展性書目療法小組中分享經驗。

上述經驗是Arleen在醫院的服事經驗,毋寧說是圖書館書目療法的一種深刻實務應用,它不僅有著理論、信仰,也有步驟與方針。可是如此專業繁瑣的實施程序,對圖書館而言,絕非單純的圖資專業可以負擔和滿足,它必須結合更多外部資源,使書目療法在圖書館服務裡得以開展。但就許多圖書館的現實情境下,並非每個圖書館或館員可以勝任於此。既然「書目療法」基於讀者閱讀諮詢顧問的固有特色而發展於圖書館學項下,源自內外部之爭議難以避免,面對與改進則是唯一的正向態度。

專業術語之分歧

暫且不論”Bibliotherapy”之中文譯法為何?在台灣由於多位圖書館學者與從業館員的積極推動下,「書目療法」一詞已有相當普遍的認同。這項事實也印證了當代“Bibliotherapy”發展的特性,此詞偏好者有許多是來自圖書館學領域,因為從圖書館員傳統服務角色而言,提供館藏閱讀資料,也就是所謂的各類媒體形式的「書目資料」(bibliography)供使用並產生教化作用,本是圖書館服務的傳統應用觀念之一。

書目療法所使用的選目資料幾乎囊括了所有文學類光譜之範圍,從詩歌直到科幻小說等。心理學者Nicholas Mazza,他也是一位暨臨床教育顧問並且長久以來擔任了著名的Journal of Poetry Therapy期刊主編的觀點裡,他認為:「書目療法」雖然在許多研究文獻中受到長期關注,但主要仍是「被當作方法、治療技術和教育工具,而不是做為學科、理論框架或專業」;而「詩歌療法」已是一個國際性的跨領域學科,也具有包容性,它的相關文獻更是包括了一些長期以來與「書目療法」相關的文獻,例如:書目諮商(bibliocounseling)、治療閱讀(therapeutic reading)、書目鏈結(bibliolinking)、文學治療(literatherapy)、閱讀指導(guided reading)和閱讀療法(Reading Therapy)等術語。因此,Mazza從本質上指出,書目(閱讀)療法已經被納入在一個屬於更大範圍:「詩歌療法」下的一個領域;基於這樣的緣由,有時合稱為書目/詩歌療法(Biblio/Poetry Therapy)。[21] 以多音節新單字呈現“Bibliotherapy”似乎比不上”Poetry Therapy”來得清晰,雖然從圖書館學的角度「書目療法」一詞有著更為堅實的含義,特別是圖書館學對於「書目」(bibliography)向來有明確意涵,「書目」用字它可以更為廣泛地將各式各類的媒體與作品(紙本、電子與視聽資料,以及文學與非文學、一般與諸專業STM等等文獻資料)納入這個專有名詞底下,但是在現實環境的考量下,圖書館員的專業用語恐怕仍不敵其他眾多專業領域人士的既定認知。

「詩歌」一如「全國詩歌療法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Poetry Therapy; NAPT)的定義,便已說明了「書目」不敵「詩歌」為用語的現實,而此時,唯有眾人所信服的先驅者Arleen Hynes的調和以「書目/詩歌」來表達這一項值得跨領域合作的助人專業活動,毫無疑問地是堅持與妥協下的合宜名詞了。而從中文對應「bibliotherapy」譯詞,將之意譯成「閱讀療法」而非「書目療法」,則恐怕又是一場「非圖書館學」的謬誤,因為所謂的「閱讀」與「書目」用詞完全是兩種不動的描述或活動,姑且暫時撇下「療法」、「治療」、「療癒」等接續譯詞的分歧,惟稱「閱讀療法」雖然淺白,卻仍然沒有「書目療法」意義來的深刻且符合其歷史初衷。

儘管純粹的「詩歌療法」理論架構與可能較早形成的「書目療法」理論十分相似,即使有了後來發展的「書目/詩歌療法」的通用稱謂。這種複合式的通用名稱,不外乎在於試圖整合與解決學者立場的歧異,但也仍存在更複雜的雙套詞或雙音節的拗口。在「書目療法」、「詩歌療法」、「書目/詩歌療法」等三種稱謂的競合下,究竟何者為最大包容性?已是難解的歷史課題。最終與最理想的解決態度,可能就是基於各專業領域立場的互動與學習交流,各自使用自己習慣的專業術語,即使有些微不同的論述與運作焦點,但在理想與目標上始終合一。

書目療法與詩歌療法的合一

詩歌或創意寫作可以是休閒活動,但也可以深化其理論架構與應用性,進而擴展出「詩歌療法」亦當不令人意外。詩歌療法及其與書目療法的關係頗為微妙,從NAPT的觀點這兩者之異同在於:[22]

「書目療法」字面意思是書籍或文本(literature),用之於醫學之協助與服務;而「詩歌療法」則是一種特殊而強大的書目療法形式。詩歌療法在隱喻、意象、節奏和其他詩作的技巧都獨樹一幟。長久以來,圖書館員著眼於那些對精神患者有益的書籍而選擇並運用了它們的價值,因而採用了「書目療法」術語,這詞在選目上,早期特指一些具有傳達某些信息功能書籍之使用,例如,Karl Menninger的《人類心靈》(The Human Mind)以及精選的富有想像力的小說,其人物可以作為讀者的模範或警示。….雖然圖書館員保留了「書目療法」術語的使用,但它的服務並不包括計劃討論讀者對該文獻資料的個人反應,並且這種形式的「互動過程」或「互動對話」後來隨著 1960 年代團體治療的流行而演變。

但是Rhea Joyce Rubin認為因為存在下列三項事實差異,而使得「書目」或「詩歌」在療癒上得理論運用之間,兩者出現了實質上的差別:[23]

  1. 詩歌治療師於治療過程中僅使用詩歌,並無其他類別;
  2. 詩歌療法之發展主要是藉由詩人作品與心理治療師,並不經由圖書館學的協助;
  3. 詩歌療法強調詩歌創作以及詩作閱讀與討論。

從精神病患療癒的臨床經驗中,Rush亦曾指出患者在接近康復階段盡可能閱讀一些輕鬆與娛樂性的書籍,並且更需要「用眼睛」與「用耳朵」來看書與聽書,他認為在獲取知識時,眼、耳常無法同時併用在不同事物上,聽會比看更為理想;而大聲朗讀也不失為好方法,他因而建議書目治療師不只必須讀給患者聽,也必要讓患者來讀給他(她)聽。[24] 發展性的書目療法在這種「讀與聽」的互動效果中,並沒有明顯的實證研究案例,這似乎也映證了上述Rubin的分析,也就是「詩歌療法」的應用並非是圖書館館員所關切的目標。圖書館的自助式閱讀指導中,自然少見這種互動模式了。

詩歌療法理論與發展

約莫1960 年代,隨著團體心理治療的發展,心理治療師們發現了「詩歌療法」可以是一種可以融入專業輔導的有效輔助技巧,他們也積極探索各類相關的文學著作素材,尤其是詩歌具備的治療價值之潛力,因為這些素材可以幫助喚起個案患者更新他們的生活意義,甚至在操作技巧上,亦可藉由個案本身根據經歷與感受來寫下對他人寫的詩歌或原始素材的回應。[25] 追溯更早歷史軌跡則該歸功予1950 年代具詩人、藥劑師和律師身份的Eli Greifer,他先在克里德莫爾州立醫院(Creedmore State Hospital)以及坎伯蘭醫院(Cumberland Hospital)陸續創辦了詩歌療法小組,此舉也帶動了更多學者專家的參與,這種開拓精神最終在1969年促成了一個具備認證標準資格的詩歌療法協會(The Association for Poetry Therapy, APT)的成立。[26] 直至1980年,APT召開理監事大會進而討論改組成立全國性的機構,即為「全國詩歌療法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Poetry Therapy; NAPT)。美國NAPT網站開宗明義揭示了「詩歌療法」的定義:[27]

詩歌療法是在治療、教育、成長和社群建構能力(community-building capacities)中使用語言、符號和故事;它依賴於使用詩歌、故事、歌詞、意象和隱喻來促進個人成長、康復和更宏觀的自覺。而書目療法、敘事、日記寫作、隱喻、講故事和[宗教]儀式都屬於此詩歌療法之範疇。

NAPT雖是美國的專業組織協會,但一如其他成立於美國的「全國」性的組織一樣,它已是跨國與跨領域整合的國際組織。NAPT成員來自各種領域專家,其中不乏作家、社工人員、醫護人員、心理學家、教育人員、神職人員與圖書館員等,而服務範圍更是遍及監獄、心理支持互助團體、學校、醫院與長照機構。

詩歌之所以會牽動人們的情緒感受,這是不證自明的事實。在理論應用上,就不免想到《詩學》。像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在論著《詩學》(Poetics)中提到「悲劇以憐憫與恐懼來使這種情感得到淨化」。苦難事件不也是是產生「哀憐」與「恐懼」的事件?! 對於「悲劇」所下的定義,亞里斯多德這麼說:[28]

悲劇是模仿一個嚴肅而本身完整的行動,行動的範圍應相當廣泛;劇中使用的語言應依不同情節而加上愉悅的伴奏;其形式應是富於戲劇性的,而不是敘述性的;最後,藉由其劇情引起哀憐與恐懼之感,藉以達成此等情緒的「淨化」。

而且在他的另一作品《修辭學》(The Art of Rhetoric),也將演講分成三個主要元素:演講者、講題與聽眾,繼而指出成功演講的關鍵在於講者之特質、講題之論證、聽眾之情緒三項,換言之,一齣好的悲劇故事與演出,這些元素都不可或缺。[29] 這個形容就像交互影響的「書目療法」三要素:引導者(facilitator)、文學資料(literature)和個案(patient)本身,缺一不可。根據亞里士多德的觀點,好的悲劇更有六個元素,它們分別是情節、角色、對話、想法、舞台效果,以及音樂;前兩項為主要因素,而後相互映襯,形成整體張力。[30] 亞里斯多德相信在不同的樂調及節奏下,聆聽者自有不同的心情或態度,哀歌令人哀傷,或使人脆弱,但也有的使人溫和平靜,有的激情澎湃;因此,各種曲調和節奏,對於不同年齡,不同階層,不 同類型的人作用各不相同,應該區別對待。[31] 這些觀點自然印證了詩作結合歌頌樂曲,乃至運用其多協助技巧,而產生更大的心靈共鳴,都有利於書目/詩歌療法之運作。

屬靈信仰與詩歌靈閱

Arleen自己曾經明白地指出「書目/詩歌療法」扮演著邁進人們心靈之大道(an avenue into the spirit),她進而將詩歌與屬靈問題相結合,並以SPIRIT為開頭字母的詞來進一步詮釋這道理:[32]

S 靈性與靈修(Spirituality)

P 感知與悟性(Perception)

I 洞察力與領悟(Insight)

R 關係意義(Relevancy)

I 整合與融合(Integration)

T 完全與整體(Totality)

經由這個字詞的引導,就可藉著字母離合詩的方式,協助每個參與者在運用「書目/詩歌療法」,特別是以「詩歌」為題材時,用這字詞所形成的字義思維來造句或寫下自己的感受,利用較具結構的方法來釋放自己心靈的想像空間。為了瞭解Arleen的這種SPIRIT 意義內涵,稍作闡述如下:[33]

「書目/詩歌療法」是在平庸中以及在日常生活中,思考如何將「靈性與靈修」真諦散播給參與者,Arleen自認所謂的屬靈層次乃屬上帝經驗(God-experience)因為他們相信有某種高於人的權柄存在著,也因此必須重視這「靈性與靈修」。正如著名的心理學家馬斯洛(Abraham H. Maslow)與榮格(Carl Jung)都曾對宗教對心靈的影響做了深刻的描述,馬斯洛認為:「屬靈生活是人類本質精髓之一部分,它是一種約束作用的人性特質,沒有它就不構成完整的人性;屬靈生活是真實自我的片段,是一個人的身份、一個人的特殊性,以及完全人性的一部分。」[34] 榮格則說:「人在苦難中永遠不會因為自己的想法而得到幫助,而只能通過比他自己的智慧更大的智慧的啟示。 正是這一點使他擺脫了困境」,進而評論說:「一個有宗教思想的人會談論來自上帝的指導,而做為一位治療師,[對任何改過的人]他會使用『心靈已經覺醒到自發生活』(psyche has awakened to spontaneous life)這類用語來形容此。」[35]

「感知與悟性」意味著,活在在日常生活的小細節上,我們必須擴增對瑣事與崇高的事務之間關係的理解,也必須多一些對於追求足以滲透思想與行動的靈性感知的需求。「洞察力與領悟」是一種深入理解人、事、物與感覺的內部運作方式,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詩歌的朦朧意境也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將我們帶向新的可能性和新視野,若詩歌能吸引人,則這一首詩歌就已經啟動了參與者的洞察力了。「關係意義」讓我們明白事物的相關性,其中透過語言與文字皆是關鍵,詩歌透過了語言而產生意義,在所有的書目療法模式是如此,僅有詩歌模式何嘗不也是如此。在詩歌療法中,語文讓心靈甦醒,通過語言表達對文學的回應,可以開口歌頌,也可流轉於字裡行間。

此外,「整合與融合」的概念是指人應該成為一個經驗、個性特徵想法和反應都合一,人也應是一個裡外感知都是愉悅的整體;整合與融合的人知道自己必須調適,以及意識到自己必須懂得原諒並與人和好。最後的「完全與整體」是整個詩歌療法所產生的價值總和,在努力工作並暫時獲得令人滿意的自我或整合感之後,便有能量正確看待更多事情而進入這得以「完全」的情境,個人的靈性成長是通過對他人與事物的善意,以及富有同情心的行為,來整體衡量是否達到一種完全的關愛。

像Arleen這樣的書目療法推動者,將信仰上的「靈閱」與現代的書目療法兩相調和,即使因為她特有的宗教信仰與實踐的結合,成為她真正發揚書目療法的核心精神,不論是基於聖經或詩歌的靈修態度與否,Arleen都相信這些素材都是足以改變最脆弱心靈的人。「書目療法」是屬於任何宗教信仰皆可應用的方法,但Arleen的實踐精神,告訴了我們她個人的執著與付出的真正根源。書目療法三階段論中的「淨化」,對某些基督徒便是自認有罪的心靈被洗滌了,而在基督裡睡著的人以及活著靈魂同得到安慰;而在基督裡新造的人得到生命的更新。Arleen她一定是從書目療法裡得到生命的印證。

結論

許多致力於書目詩歌療法並想活出神形象的人,他們的事工確實部分取自一些特殊的屬靈資源,就像讀經、禱告、靈修等,豐富了自己的生命也照護了他人。然而,宗教性的屬靈經驗與信仰被正確使用,卻也有可能誤用,所以本著關懷與助人的心理諮商治療師或小至發展性書目療法的事工,都必須謙卑和謹慎。他們似乎有一項特殊義務,即是「在治療過程中,定意活出安慰、醫治、和好與智慧的上帝形象」,這是必經之路亦無捷徑,毫無職業的自卑也毫無菁英主義的色彩。[36]


[1] 對於精神病的治療常劃分成兩大類,物理(Physical)與所謂的道德(moral)治療,至於為何用「道德」一詞,則又是歷史與哲學上的定義問題所衍生。此外,物理治療與職能(occupational)治療之區別則主要在於前者較重視如何治療疾病本身;後者則更看重該如何將疾病或患者與日常生活互相協調。

[2] Philip J. Weimerskirch, “Benjamin Rush and John Minson Galt, II: Pioneers of Bibliotherapy in America,” Bulletin of the Medical Library Association 53, no. 4 (October 1965): 512. https://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198327/pdf/mlab00181-0020.pdf.

[3] Ibid., 511.

[4]Ibid., 513.

[5]Len Levin, “Bibliotherapy: Tracing the Roots of a Moral Therapy Move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from the Early Nineteenth Century to the Present,” Journal of the Medical Library Association 101, no. 2 (April 2013): 90. doi:10.3163/1536-5050.101.2.003

[6]John Minson Galt, The Treatment of Insanity (New York, NY: Harper & Brothers, 1846), 566, cited in Len Levin, “Bibliotherapy: Tracing the Roots of a Moral Therapy Move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from the Early Nineteenth Century to the Present,” Journal of the Medical Library Association 101, no. 2 (April 2013): 90. doi:10.3163/1536-5050.101.2.003. 以及Philip J. Weimerskirch, “Benjamin Rush and John Minson Galt, II: Pioneers of Bibliotherapy in America,” Bulletin of the Medical Library Association 53, no. 4 (October 1965): 522.

[7]J. M. Atwater and D. Smith, “Christian Therapists’ Utilization of Bibliotherapeutic Resources,” Journal of Psychology and Theology 10 (1982): 230-235, cited in Brad Johnson and William L. Johnson, “Self-help Books Used by Religious Practitioners,” Journal of Counselling & Development 76 (Fall 1998):460.

[8]P. Giblin, “Use of Reading Assignments in Clinical Practice,” American Journal of Family Therapy 17 (1989): 226, cited in Brad Johnson and William L. Johnson, “Self-help Books Used by Religious Practitioners,” Journal of Counselling & Development 76 (Fall 1998):460.

[9]W. Brad Johnson and William L. Johnson, “Self-help Books Used by Religious Practitioners,” Journal of Counselling & Development 76 (Fall 1998): 460.

[10]Ibid.

[11]該243位研究參與者中,有44%服務於個體從業者,另29%主要來自基督徒教諮商診所,其餘則分別來自教會、學術機構、精神科醫院等。

[12]W. Brad Johnson and William L. Johnson, “Self-help Books Used by Religious Practitioners,” 461, 464. 

[13]Ibid., 462-463.

[14]Rhea Joyce Rubin, Using Bibliotherapy: A Guide to Theory and Practice (Phoenix, AZ: Oryx Press, 1978), 14.

[15]在一篇悼念Arleen Hynes去世的紀念文中,Arleen的ㄧ生受讚喩為「像上帝詩歌般的生活,她自己就像一首詩,是上帝最喜悅的詩作」。而「就像一首好詩一樣,沉思Arleen的故事揭示了上帝創造性的同在,活躍於Arleen的生活解釋了她生活過程中。Arleen的生活故事、讀者和另一個存在之間的互動關係,呼應了書目療法的模式,在這種模式中,詩歌、參與者和引導者以一種動態的方式互動。它正代表一種閱讀方式的轉變,顯示她早年的文本處理方式已深深植根於靈閱的心靈實踐裡。」資料見Elizabeth McCloskey, “Arleen Hynes: Living as God’s Poetry,” in Arleen McCarty Hynes and Mary Hynes-Berry, Biblio/Poetry Therapy — The Interactive Process: A Handbook, 3rd ed. (North Star Press: Saint Cloud, Minnesota, 2012): 204.

[16] St. Elzabeth醫院成立於1855年是全美第一所公立的精神病醫院,並以美國著名的心理醫學專家Dorothea Lynde Dix為信仰圭臬,1978年Arleen曾獲得Dorothea Dix Award.

[17] Rhea Joyce Rubin, Using Bibliotherapy: A Guide to Theory and Practice, 108.

[18] 此1986年首版由Westview出版社發行,此版復於2018年轉由Routledge重印,仍稱第一版;但1994年此書將Bibliotherapy更名為Biblio/Poetry Therapy,先後共再版兩次,由North Star Press出版分別為二版(1994)、三版(2012)。

[19] Arleen McCarty Hynes and Mary Hynes-Berry, Biblio/Poetry Therapy — The Interactive Process: A Handbook, 3rd ed. (North Star Press: Saint Cloud, Minnesota, 2012), 10.

[20] Ibid., xxv-xxvi.

[21] Nicholas Mazza, Poetry Therapy: Theory and Practice, 3rd ed. (New York: Routledge, 2022), 10.

[22]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Poetry Therapy, “History of NAPT,” https://poetrytherapy.org/History.

[23] Rhea Joyce Rubin, Using Bibliotherapy: A Guide to Theory and Practice, 75.

[24]Philip J. Weimerskirch, “Benjamin Rush and John Minson Galt, II: Pioneers of Bibliotherapy in America,” Bulletin of the Medical Library Association 53, no. 4 (October 1965): 514. https://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198327/pdf/mlab00181-0020.pdf.

[25]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Poetry Therapy, “History of NAPT,” https://poetrytherapy.org/History.

[26] Ibid.

[27] Ibid.

[28]陳中梅譯注,Aristotle《詩學》,(台北:商務,2001),226。 被引自鄧光志,「從亞里斯多德《詩學》論「淨化」概念」。東海大學碩士論文,2011年,2頁。http://thuir.thu.edu.tw/retrieve/13279/099THU00259016-001.pdf

[29] 于千,「亞里士多德(二):悲劇有淨化作用?詩有教育作用?」香港01,2020年10月22日。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465740

[30] 同上註。

[31] 柏拉圖,《柏拉圖全集》第 3 卷。王曉朝譯,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頁286, 289。 被引自鄧光志,「從亞里斯多德《詩學》論「淨化」概念」(碩士論文,東海大學,2011),27-28。http://thuir.thu.edu.tw/retrieve/13279/099THU00259016-001.pdf.

[32] Arleen McCarty Hynes, “Poetry: An Avenue into the Spirit,” in Arleen McCarty Hynes and Mary Hynes-Berry, Biblio/Poetry Therapy — The Interactive Process: A Handbook, 3rd ed. (Saint Cloud, Minnesota: North Star Press, 2012), 205-206.

[33] Arleen McCarty Hynes, “Poetry: An Avenue into the Spirit,” in Arleen McCarty Hynes and Mary Hynes-Berry, Biblio/Poetry Therapy — The Interactive Process: A Handbook, 3rd ed.(Saint Cloud, Minnesota: North Star Press, 2012), 206-213.

[34] Hung-Min Chiang and Abraham. H. Maslow, eds., The Healthy Personality: Readings, (New York: Van Nostrand Reinhold, 1969), 471, quoted in Arleen McCarty Hynes, “Poetry: An Avenue into the Spirit,” in Arleen McCarty Hynes and Mary Hynes-Berry, Biblio/Poetry Therapy — The Interactive Process: A Handbook,3rd ed.(Saint Cloud, Minnesota: North Star Press, 2012), 207.

[35] Carl Jung, Modem Man in Search of a Soul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and Co., 1933 ), np, quoted in Arleen McCarty Hynes, “Poetry: An Avenue into the Spirit,” in Arleen McCarty Hynes and Mary Hynes-Berry, Biblio/Poetry Therapy — The Interactive Process: A Handbook, 3rd ed. (Saint Cloud, Minnesota: North Star Press, 2012), 207.

[36]Stanton Jones and Richard Butman, 當代心理治療,周文章譯(台北市:中華福音神學院,2004),481。

心靈相契:聖經書目療法與講道講章

邱炯友


前言

由於「聖經書目療法」在閱讀、分享與指導之實施過程中,藉著聖經或選介的相關讀物來幫助心靈受傷的讀者,因此在經過認同、淨化、領悟三階段的心理歷程時,不免因為題材的特殊性,而透露許多「神學」意涵與教導,以便協助讀者適切地瞭解閱讀內容,並適時地傳達關懷與支持。換言之,「聖經書目療法」可能較一般的書目療法更需要借助額外的指導協助,不論是編輯教材、讀書會,以及專人閱讀指導等等皆是有意義性的附屬活動。如此一來,便也有可能產生另外一種情境:當「聖經書目療法」活動涉及這些額外的協助,因而更易產生某種「教導」功能,這時就增添了許多類似牧者「講道」的特質。

神學性的講道

「聖經書目療法」內容是否必須具備「神學性」,總是以神為基礎?這是極為核心的提問與思辨過程:若不以神學性為基礎,則以《聖經》作為書目,又有何意義?但若一但過於強調其「神學性」則又與「講道」(preaching)何異?則還需要「聖經書目療法」?企圖解決以上這些疑問,研究者或使用者必須:

  1. 能分辨「聖經書目療法」與講道的異同,並且強化「聖經書目療法」的內涵與操作模式;或者
  2. 能將「聖經書目療法」細分形式等級類別,使其分別具備不同屬性的閱讀書目或教材(例如:針對信徒的神學內容、非信徒與一般性的閱讀素材等兩類別)。

「聖經書目療法」與「講道」都注重後續的生活應用性,畢竟讀者對於閱讀所產生的「領悟」必須實踐在生活應用與態度上才是有效的療癒,而兩者差異乃是在手段與目的性之互為運用,並且因著不同閱聽者而顯差異。事實上,「聖經書目療法」當然不能等同於「講道」。教會牧者對於「講道」主題之選擇都充分呈現了主題式的中心思想,也常常配合特定節期意義,適時以天時地利人和的議題來準備講章。然而,「聖經書目療法」,一如前言所述,因它的題材特殊性常必須再仰賴更明確的輔助教導,才有助於讓讀者深切領悟並改變行為反應,因此將此特性連結到「講道」所必備的講章時,我們就必須再度思考「聖經書目療法」與「講道」(或講道之講章)之間的差異問題。

講章應該出自聖經的經文

論及教牧神職人員所做之「講道」,鍾馬田(David Martyn)認為「講章應該出自聖經的經文」,並且應該視場合選擇講題出處,正式的「講道訊息必須直接源自聖經,而不是出自人工的架構」,如此才可確保講道的正確性;至於非直接取自聖經的課程教導訊息,則可以讓聽眾自己閱讀與學習,再予進行小組討論。[1] 此外,鍾馬田也強調講道之講章內容必須持守並維護「聖靈的自由」,應該禱告並尋求聖靈的引導。[2] 「講道」不見得總是一定要以系列的方式呈現,仍由聖靈來帶領所該傳講的信息。因此,BBT的教材準備與「講道與講章」各有異同之處,BBT可以有更大彈性來選擇主題,BBT的對象是各樣的讀者受眾,雖然或許有著「引人遇見神」的期待,但也不應將此期待奉為圭臬,而無視時機與對象差異;更何況BBT的書目選擇與教材編撰乃是事先預備的,即使有聖靈的感動,但仍不應置其於「講道」的基礎與規格之上。

周聯華牧師:「講道的開始,進行中和終結,都應該是在祈禱中,這是講道的『開步走』…」[3]。BBT的指導協助者是否也應該如此?在進行輔助教導中,帶領禱告?

講道的「中心思想」並非是書目療法之充要條件

「充分且必要」(Sufficiency & Necessity)的意義:如圖一所示,就A而言,能擁有紫色區雖是「足夠」(也不錯,因為又多了B的部分加入),但不是非得「必要」;事實上,A必須要在紫色區有A存在的部分才可以完整、沒有缺陷,因為成為紫色區並非是A變「足夠」的條件。對此,且將A 比擬作「聖經書目療法」;B則為牧者的講道與講章。這就說明了兩者間之微妙關係了。

「講道必須始終是神學性的」,但BBT也不是專門用來處在「屬靈」的問題,若閱聽人並非基督徒,他們與上帝缺乏正確的關係,則仍難以解決「問題」。。

BBT與講道:共同的理想在於 —  領悟、(悔改)、應用;也就是信息中有福音、救恩、教導與實踐。BBT與講道也都涵蓋了這些信息於其中,但兩者都無法必定會達成理想目標:使受眾 領悟、(悔改)、應用。「講道」之講章內容是解釋聖經的信息與意思,例如:神的應許與拯救;但BBT不絕對在有效地「傳達上帝的話」,但仍在藉由「上帝的話」(道)來影響一直在等待 祂 的人。若將目的與意義兩相結合,則BBT與講道(或講章)兩者勢必是殊途同歸。

— — —

[1] 鍾馬田以聖經與教會系統性的教條(例如:要理問答)兩者為例,說明講道取材的差異。見鍾馬田(David Martyn Lloyd-Jones),講道與講道的人,夏蔚譯(South Pasadena, CA: 美國麥種傳道會,2015),212-213。

[2] 鍾馬田(David Martyn Lloyd-Jones),講道與講道的人,夏蔚譯(South Pasadena, CA: 美國麥種傳道會,2015),214。

[3] 周聯華。新編講道法,新北市:台灣基督教文藝,2013。308。

圖一 A與B交集下的充要條件

「敬畏主(耶和華)是圖書館事業的開端」:如此大的信心?!

邱炯友

前言

這個標題源自2014年一篇研究文獻The fear of the Lord is the Beginning of Librarianship” by Garrett Trott。看到如此的標題,想必會引起眾人(尤其是我們圖書館領域的成員圈)很大的驚奇,甚至是巨大波瀾。就像我第一次看到這樣的英文標題論文,內心真是波濤洶湧。

我們熟悉Trott這樣的語句與思維結構,顯然來自《聖經》中的「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The fear of the LORD is the beginning of wisdom)(詩篇111:10; 箴言9:10)。那為什麼是「圖書館(事業)的開端」跟「智慧的開端」是同等呢?又為什麼要「敬畏主」而跟圖書館連上關係呢?不敬畏主,不行嗎?在這標榜多元文化與科學民主的社會中,我不禁對作者這文章的勇氣,內心敬佩之至。

首先,我們熟悉四個詞彙:data(數據)、information(資訊)、knowledge(知識)、wisdom(智慧)。而這四個詞彙向來都已具備一定的共識,且依序形成規模與進階達到某種「境界」,就像我們在認識「資訊科學」的首堂課程中,啟蒙老師便開宗明義闡述:「數據數字型態的事實證據,是有序化資訊的原型,經過有意義的組織,而形成資訊」;耳熟能詳的「Garbage In, Garbage Out.」(垃圾進、垃圾出)講的更是「錯誤的數據,造成錯誤的資訊」云云。更詳盡地延續表達就是:數據、資訊、知識、智慧四項循序漸進,有搜集、有編整、有累積、有稟賦,換言之,「知識」靠資訊獲取,而「智慧」乃憑藉個人的經驗成長、自省與恩賜。

數據

“Data”係源自拉丁文“Datum”的複數型,而所有其他三個詞彙都是不可數名詞。希臘文將此Datum拉丁文譯成δεδομένο (讀音dedoméno),指的便是「fact(事實)或for granted(視為當然)」之意。在《聖經》中雖未曾出現Datum這個字眼,但在該字字根“δίδωμι”(音譯didōmi卻可引出《約翰福音》3章28節提到「約翰說:若不是從天上賜(be given)的,人就不能得甚麼」。顯然此“δίδωμι”常譯為「to give或to grant(賜予)」,此字根於經文中出現多處。[1] 此字也就隱含著“gift”或“present”之意。

資訊

圖書館學最為熱門與熟捻的字詞“information”,在《聖經》KJV版本中並未出現,但卻使用於NIV版本的多處段落裡。例如:

“Go and get more information. Find out where David usually goes and who has seen him there. They tell me he is very crafty.” (1 Samuel 23:22) [請你們回去,再確實查明他的住處和行蹤,是誰看見他在那裡,…。](和合本中譯)

“Find out about all the hiding-places he uses and come back to me with definite information. Then I will go with you; if he is in the area, I will track him down among all the clans of Judah.” (1 Samuel 23:23) [所以要看準他藏匿的地方,回來據實地告訴我,我就與你們同去。…。] (和合本中譯)

“We also asked them their names, so that we could write down the names of their leaders for your information.” (Ezra 5:10) [又問他的名字,要記錄他們首領的名字,奏告於王。] (和合本中譯)

“Now then, you and the Sanherin petition the commander to bring him before you on the pretext of wanting more accurate information about his case. We are ready to kill him before he gets here.” (Acts 23:15) [現在你們和公會要知會千夫長,叫他帶下保羅到你們這裡來,假作要詳細察考他的事;…。] (和合本中譯)

“He said: ‘Some Jews have agreed to ask you to bring Paul before the Sanhedrin tomorrow on the pretext of wanting more accurate information about him.” (Acts 23:20) [他說:猶太人已經約定,要求你明天帶下保羅到公會裡去,假作要詳細查問他的事。…] (和合本中譯)

從以上例句,發現“information”這一時代新詞並不作直譯,它在原文字典中,當然無相對應之原希伯來文或希臘文,和合本或任何中文譯本,顯然也不會採用「資訊」一詞,“information”只是在字裡行間之會意。有趣的是這個在「圖書資訊學」以及「電腦科學」領域之間充滿爭議性的「資訊」定位,向來也就不輕易就範與解釋。

知識

知識(knowledge)這譯詞於經文中頗為常見。在《聖經》所有各書卷裡,詞頻最多的當數《箴言》達39次(以《聖經》KJV版本計次),而最被人注意到的經句想必是「敬畏耶和華是知識(knowledge)的開端;愚妄人藐視智慧和訓誨」(箴言1:7)。就詞頻而言,有高達172次英文“knowledge”出現在KJV版本;而在NIV《聖經》為132次,兩者皆相當可觀。[2] 即使在《聖經》和合本中,中文「知識」一詞也總計在114節(verse)的經文出處中出現(舊約合計88節與新約26節)。

「知識」是一種洞察力,也是經由訓練、經驗得來的能力。《箴言》所言必非是將「敬畏」當作「知識」的通關密語或入口處,而是強調「敬畏」是知識恆常的基礎,必須存在恆久且持續的信心。在邏輯推理上,如果《箴言》1:7a「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的命題可以成立,而且圖書館員也深信這話是真實的,則圖書館員顯然是掌握了關於這命題的相關知識;換言之,也就是這命題乃是圖書館員的「充分必要」條件。這個傳統知識論,即是西方哲學家柏拉圖的「證成的真信念」(the Justified True Belief) — JTB理論:

(1) p is true;

(2) S believes that p;

(3) S is justified in believing that p.

然而,以上邏輯前提必須先是「S知道P」這命題才可以成立,也就是唯有先「知道、獲悉」才可以說是「S具有知識P」,進而使得以上三個條件必然為真。因此,圖書館員又如何知道「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 就必須先有這樣的資訊,也就是對聖經訓誨的「獲悉」,要獲悉這樣的資訊,當然必須在過去有閱讀經文的經驗。爾後再憑藉「信仰」去認同該「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命題為真。「知識」自此成為了被「證成的真信念」,一切有理據與確證,如此的「知識」才是真實可靠。[3]

圖書館員基於對於職場上的訓練,通常都曉得如何「做研究」,也就是作為資訊媒介者來協助讀者搜尋資料、甚至整理與推介研究資料。可是這些館員所具備的知識,不僅主觀且也有它的侷限,像是:[4]

  1. 無法保證未來是否這「知識」會被推翻;並且
  2. 個人常憑藉自己已知的「知識」行事,卻非靠著已有確據的事實或合理確據的知識。

既然知識的產生源自個人成長學習經驗,便容易造成偏差。為了維繫較為中立客觀的「知識」,道德準則通常也會列為圖書資訊服務的精神,例如:資訊平等、閱讀自由等。在形成圖書館員的知識之過程中,道德準則亦常扮演著錯綜復雜的因素,就像Trott認為基督徒的道德觀往往存在內外部兩種要素:源自聖經經文與教會社群的外部道德準則;以及受到聖靈引導而由衷地產生良知;而這部分所顯示的「知識」不同於一般知識,它是一種「與智慧相關的知識曁判斷力」(wisdom-related knowledge and judgement)。[5] 這種深層而穩定的「知識」是深烙於心的信仰與訓誨的連結,讓「敬畏耶和華」駐在信心與行為之上,也使得道德觀與知識兩相結合。

「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是不是「科學命題」還是「玄學命題」?由於命題中語意的情境不明確,因此仍有許多JTB的反例與論戰出現。1963年蓋梯爾(Gettier)便曾構造出反例來表明:有時即便我們有確證的理由去相信一個為真的命題,但是我們未必就真的「知道」這個命題,這表明「某些情況下」JTB難以等同於「Knowledge」。[6] 從是否具備「可證偽性」(falsifiability)的「科學」意涵而言,《箴言》1:7a所言無法被驗證測量不具科學性,但是這絲毫不減損「某一群」圖書館員的信念。「某一群」圖書館員他們熟讀了「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知識的確據」(希伯來書11:1),而他們也相信「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得是永遠的」(哥林多後書4:18)。因為他們是一群滿懷信心的基督徒館員。

智慧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同時「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兩者並不相悖。在《聖經》和合本中的「智慧」一詞總共出現在381節(verse)的經文出處中出現(其中舊約322節與新約59節),遠比「知識」一詞用得頻繁,智慧書中的《箴言》更是「智慧」用詞的最大寶庫。若再回歸到英文《聖經》KJV在新舊約所出現的”Wisdom”一詞詞頻計有234次(散見於222節經文,其中舊約181和新約53次);而NIV版本該詞則出現218次(散見於207節經文,其中舊約167和新約51次)。[7]

這除了「知識」與「智慧」之聖經字詞有緊密相連的意義外,即使在學術上嘗試做區分,亦常無定論。但在神學用語上稍有區別。奧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的On the Trinity《論三位一體》書中明顯區別了「知識」(拉丁文scientia)與「智慧」(拉丁文sapientia)字義,但就現代語意而言,「智慧」似乎意味著富饒「知識」的承襲與積纍。[8] “science”一詞字源即來自拉丁文中的scientia,在定義上,「科學主要指一種有系統的知識體系,有時也指追求可證實、可傳遞知識的背後假定及運用的方法。…,真正值得信賴的知識必須透過小心的觀察、理論化與假設的測試而得」。[9] 至於「智慧」(sapientia)除了具備更高於知識的深度與豐富之外,在神學意涵上,更被認為是靈性的,甚且教訓每個人不應該僅僅追求「知識」,免得落入愚昧且致命的驕傲中,而偏離對知識追求的初衷。

基督徒對於「認識」(knowing) 與「知識」的理解,是建構在舊約教訓中,例如:以色列人「知識」的增長契機常常是發生在他們聽從神的宣告,並據以委身於生活之中。[10] 基督徒向來認為「屬靈的人」有屬天的智慧,他被內住的聖靈所管轄,並藉由聖靈使生命更新剛強,不再隨從肉體而成了一位「屬靈的人」。《哥林多後書》3:17講到「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自由」,人們對自由的嚮往是天性,但當失去人身的自由時,「心所倘佯的自由」常常就成了唯一的慰藉,超脫了知識,而來到智慧天際。基督教的神學思維與終極焦點始終在於「關係」(relationship)的教導,這對於所有的基督徒館員也是相當實際的。正如靈修神學在求「與神的關係」,然而在職場與生活上與他人,以及與自己的「和好與平安」(shalom)亦多所仰賴這種屬天智慧。

「智慧」也是一種關於認識「與上帝關係」的有效知識。若我們想像自己處於伊甸園偷食禁果的亞當夏娃情境,表明因自己赤身露體而害怕見到神,這種畏懼且不再有與神的同在是空虛與困惑,「對於真實,他們不再擁有絕對的知識;對於真實的看見,常是模糊不清的」。[11]《聖經》有許多的經文論及神賜予人智慧,也在勸人尋求神的智慧,「智慧的開端是求取智慧,要用你所得的去換哲理」(新譯本箴言4:7)。就如「智慧」常以主人的身份呼喚那些自覺缺乏智慧的人來參加祂的宴席。[12] 「敬畏上帝」(fearing God )之重點更不在於畏懼而是表現更多的順服與尊崇。聖經提到真實的信仰,往往是把信仰與人類的情感相連結,就像:敬畏、盼望、愛、恨惡、渴慕、喜樂、憂傷、痛悔、感恩、憐憫、熱心等;而其中的「敬畏」通常也就是真實的敬虔反應,也被描繪成真正有信仰之人的特質。[13]

知識帶來的信心 vs 智慧帶來的信靠

除了上帝,人無法有全備的知識。人被創造時,就活在神所設立的自然律之下,不論在「墮落前」或「墮落後」都是有其限制與軟弱,這顯現在「智慧」尤其如此。[14] 圖書館員的職場訓練被教育成必須了解讀者的資訊需求,但是事實上,對於有限知識的理解,常影響了對資訊的需求,不論這需求是來自讀者角度或館員自己所認定專業資訊素養。資訊與知識兩者之間落差,「不完備的知識通常是疏漏事務背後的真正元兇」(Imperfect knowledge is often the culprit behind forgetfulness)。[15] 由於所謂「資訊爆炸」係科技時代的現象,凸顯的資訊的豐富性具備某種程度的「不確定」特性,相對於上帝的知識能力全備與恆常本質,我們所能獲取的資訊也常容易增生混亂;而為了建構知識,人必須更致力於獲取資訊,資訊使得知識臻於成熟,直到這樣的知識得到滿足,Trott刻意將習稱的“information”另以“Sinformation”一詞稱之;然而我們一旦以上帝的眼光來使用資訊,且以上帝的慈愛來抵制傲氣,則“Sinformation”最終仍將成就知識本身,這便是「敬畏上帝」的真正意義。[16]

按Trott的見解:基於個人的「敬畏上帝」之故,「資訊素養」與「參考服務」即是基督教大學圖書館理應用來篩選資訊取材,以及提供資訊指引的兩大要務。[17] 圖書館有責任教導「資訊素養」使得學生能懂得藉助《聖經》教導與真理來評估資訊的使用,好內化成為關鍵的生活技能知識;另外,這些大學圖書館的「參考服務」適足以用來彰顯圖書館員的關懷和謙卑工作態度,願意主動委身提供及時資訊給讀者,不僅拉近了與讀者的互動,將人的「罪性」帶來退化疏離的人際關係予以消彌改善的同時,又足以證明圖書館資訊服務的精神價值所在。

知識帶來信心,智慧帶來信靠?前者是屬世的認知;後者是屬靈的認知,兩者之間是過渡的成長關係。在專業職場上,我們圖書館員是從事資訊服務的專業人員,我們編整了數據,令其成了有意義的資訊,成就了讀者的知識,但也可以造就我們的智慧。有了「敬畏上帝」之心為基礎,就基督徒而言,人與神的關係改善,我們就能從心所欲不踰矩,因為循著真理的同時不也會尋著自由。

結論

圖書資訊學是門科學與藝術交替的專業領域,「信仰」或「信念」在這樣的場域及時空中,如何自處與自我期許?應用在熟知的圖書館「資訊素養」、「參考服務」時豈能不謹記「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愚妄人藐視智慧和訓誨」」(箴言1:7)? 信仰自由與多元是這個時代的特徵,Trott一文難以完全有效地告訴所有讀者認識「圖書館事業的開端」;同樣地,在閱讀完Trott的文章後,即使嘗試延伸闡述作者論點,而完成的這篇「敬畏主(耶和華)是圖書館事業的開端:如此大的信心?!」似乎也無法明白說服所有圖書館員(讀者)「[智慧]的開端」。因為這關係到館員個人的人生態度與信仰。如果這文章所影響的果效這麽有限,甚至也無法滿足「學術與科學」的認定,那他又有何用?Trott所採命題如此吸引人的好奇,「答案」事實上也十分清楚,但必須留給讀者,尤其是身為「基督徒圖書館員」的讀者去思索。

基督徒圖書館員(或是圖書資訊學學者)這一番信仰告白,在此社會中又有何意義呢?答案是:在必要的關鍵時機中,扮演關鍵的角色,為信仰交差交帳。此外,他們又能憑藉怎麼樣的關鍵角色呢?答案卻恐怕沒有人能知道,但他們可以憑藉著「信心的大小」來展現,正如「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 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馬書12:3)。

基督徒圖書館員是自由與靈性並存的實體,更能夠以道德責任相配,在職場上去選擇與行動、去做更多符合「社會責任」與「社會公義」的事;並被期待是一個敬虔且像神(godly)的人。而一位「像神的館員」(Godly librarian)聽起來好神、好特別。不過,在這世界上,的確是如此。


[1]希臘文“δίδωμι”於Strong number G1325有詳細說明,The KJV 版本出現此字意義與次數為: give (365x), grant (10x), put (5x), show (4x), deliver (2x), make (2x), miscellaneous (25x). 資料見https://www.blueletterbible.org/lexicon/g1325/kjv/tr/0-1/

[2](1)在Strong’s Number 舊約編碼H1847希伯來文為 דַּעַת (音譯daʿaṯ)有多種英文迻譯,例如:KJV版本將此希伯來文譯成: knowledge (82x), know (6x), cunning (1x), unwittingly 2 (with H1097) (2x), ignorantly (with H1097) (1x), unawares (with H1097) (1x);其中翻譯成”knowledge”計82次。而此 דַּעַת 之字根係Strong’s Number 舊約編碼H3045的希伯來文“ יָדַע ”(音譯yāḏaʿ)亦有多種英譯,其KJV版本將此希伯來文又譯成: know (645x), known (105x), knowledge (19x), perceive (18x), shew (17x), tell (8x), wist (7x), understand (7x), certainly (7x), acknowledge (6x), acquaintance (6x), consider (6x), declare (6x), teach (5x), miscellaneous (85x);其中譯作”knowledge”另有19次。

(2)在Strong’s Number新約編碼 G1108 希臘文γνῶσις (音譯gnōsis)常作成“knowledge”之英譯,共計28次之多,例如[耶穌]說:「你們律法師有禍了!因為你們把知識的鑰匙奪了去,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阻擋他們」(路11:52);唯一的例外是譯成“science”且僅見於提摩太前書6:20,該詞和合本為「學問」。

(3)以上相關資料可查Blue Letter Bible資料庫於https://www.blueletterbible.org/lexicon/h1847/kjv/wlc/0-1/

[3]Garrett Trott, “The Fear of the Lord is the Beginning of Librarianship,” The Christian Librarian, 57, no. 1(2014): 58, https://digitalcommons.georgefox.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1437&context=tcl.   

[4]Ibid., 59.

[5]Ibid., 60-62.

[6]王志銘,「The Problem of Gettier Problem」。 http://tkuir.lib.tku.edu.tw:8080/dspace/bitstream/987654321/92996/2/The+Problem+of+Gettier’s+Problem.pdf.

[7](1)Wisdom主要源自在Strong’s Number 舊約編碼H2451希伯來文為חָכְמָה(音譯ḥāḵmâ)亦有多種英文迻譯,例如:KJV版本將此希伯來文譯成:wisdom (145x), wisely (2x), skilful man (1x), wits (1x).

 (2)Wisdom主要譯自Strong’s Number新約編碼 G4678 希臘文σοφία (音譯sophia),KJV版本譯成 wisdom (51x);此外(路1:17)亦有譯自G5428希臘文φρόνησις (音譯phronēsis)作為wisdom (1x), prudence (1x)。

(3)上相關資料可查Blue Letter Bible資料庫於https://www.blueletterbible.org/lexicon/h1847/kjv/wlc/0-1/

[8]Garrett Trott, “The Fear of the Lord is the Beginning of Librarianship,” 62.

[9]方永泉,「科學(Science)」於雙語詞彙、學術名詞曁辭書資訊網。https://terms.naer.edu.tw/detail/1307638/

[10]威廉.柯萬(William Kirwan),靈性心理學,林鳳英譯(台北市:校園書房,2007),55,轉引自J. W. Sanderson, Epistemology (Chattanooga: Signal, 1972), 12-13.

[11]同上註,105。

[12]巴刻(James I. Packer),認識神,尹妙珍譯(香港:福音證主協會,2016),118。

[13]約拿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屬靈情感,彭彥華、楊基譯(台北市:改革宗,2016),41。

[14]張宰金,教牧諮商:改變生命的助人模式(新北市: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2005),70。

[15]Garrett Trott, “The Fear of the Lord is the Beginning of Librarianship,” 65.  

[16]極為罕見的用詞“Sinformation”(或可譯為「罪訊」)似乎指向Sinful information之意,它並非貶義之詞而是神學性質的描述,Trott於文中解釋非常有限。見Garrett Trott, “The Fear of the Lord is the Beginning of Librarianship,” 66.

[17]Garrett Trott, “The Fear of the Lord is the Beginning of Librarianship,” 66-69.

我們與惡的距離: 談迦南人之惡

經文

「這樣,約書亞擊殺全地的人,就是山地、南地、高原、山坡的人,和那些地的諸王,沒有留下一個。將凡有氣息的盡行殺滅,正如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所吩咐的。 」(約書亞記10:40)

ㄧ、前言

聖經中,對於征服迦南地並將該地「凡有氣息的人盡行殺滅」,著實對當代信徒而言,是一項必須予以理解的「困擾」。我們的上帝又如何在「行公義」、「好憐憫」的精神上啟示我們?「迦南地」是一個極美與寬闊之地,且是一個流奶與蜜之地;也就是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出3:8)。此地東西界於地中海和約旦河之間,南北界大約於埃及西奈半島東北與現今的敘利亞和黎巴嫩的一部分。神的應許進入迦南地,乃是有條件與警示的,萬不能又與迦南人同流合污,必須確實做到「分別為聖」之誡命: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地,就是我要賜給你們為業、流奶與蜜之地。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所以,你們要把潔淨和不潔淨的禽獸分別出來;不可因我給你們分為不潔淨的禽獸,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利20:22-26)。

二、對上帝的順服: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

以及更是《約書亞記》開宗明義強調以色列人要剛強壯膽,謹守遵行律法、晝夜思想,必定有耶和華的同行(書1:7-9)。「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我都照著我所應許摩西的話賜給你們了。從曠野和這黎巴嫩,直到伯拉大河,赫人的全地,又到大海日落之處,都要作你們的境界」(書1:3-4)。耶和華所要賜與以色列人為永業的迦南全地,是一項永遠的約,但是,有一項前提,那便是「我也必作他們的 神」,換言之,也就是摩西十誡中首要原則「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耶和華是忌邪的神(jealous God),祂的心情是“jealous”而不是“envy”因為它不是起因於「無」而是源自「既有」的選民關係;也是進入迦南地之民(以色列民)與耶和華的信諾(commitment)不可剝奪。

在《申命記》所記載有關戰爭條例的敘述中,耶和華對非迦南地的城市征戰時,仍以勸和、先禮後兵之原則,但依舊強調「這些國民的城(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耶和華你 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存留。…都滅絕淨盡,免得他們教導你們(以色列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申21:16-18)。《希伯來書》提到「那些不順從」的迦南人,似乎某種程度也暗指他們明明自知道德上的罪,卻屢屢耽溺不悔改(來11:31)。

耶和華如此嚴厲與堅定,甚至還「使他們心裡剛硬,來與以色列人爭戰,好叫他們盡被殺滅,不蒙憐憫,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書11:20),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即在於迦南地人的悖逆、冥頑與風俗習慣敗壞(例如:廟妓、火祭獻邪神),以及耶和華將潔淨此地為聖之故。

你到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可學著行。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 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申命記18:9-12)

此外,耶和華接著更明白期許以色列民必須: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前作完全人。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 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申命記18:13-14)

迦南人的諸多惡行,在《利未記》18章亦有相關的記載,對於那些惡事,耶和華一再告誡:「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連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他的居民」(利18:24-25)

聖經先知所傳講的信息,常在於神、罪、罰、救四項真道。迦南地人的罪孽,連「那地也吐出他的居民」。被圈在罪裡的人們,原本該是切切實實地知罪,「好塞住各人的嘴,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審判之下」(羅馬書3:19),但是,如果誤以為自己的「公義」所該得賞,就容易再次悖逆上帝,而也被吐出於地。經上說:「耶和華你的 神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攆出以後,你心裡不可說:『耶和華將我領近來得這地是因為我的義』其實,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是因為他們的惡。…又因耶和華要堅定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應許的話」(申9:4-5) 這也是源自上帝的信實,而絕非靠著以色列人的「義」。人的罪與受罰,都緊隨著神的公義與恩典而彰顯,人也必須再緊緊倚靠神的拯救,才得以重新被創造新生。若如此,則我們又當如何擁有神的恩典而不自義,不要硬著頸項而驕縱、不順服呢?但求,有上帝的同在。

三、與上帝的同在:滿足神的心意

這些耶和華所賜的「境界」(territory)仍是需要歷經預期的艱苦爭戰而得來,始能戰勝強敵。《歷代志上》雅比斯的禱告內容:「甚願你賜福予我,擴張我的境界,常與我同在,保佑我不遭患難,不受艱苦」(歷上4:10),也正是預期了將遭到的挑戰而虛心求禱。「應許」是無條件的恩典,使得以色列民在進迦南地得以克敵致勝。凡從雅各來的就是「以色列人」,耶和華所要賜給「以色列人的地」(書1:2),也就是應許亞伯拉罕後裔之地;然而,雖然遠溯及亞伯拉罕(亞伯蘭)因受耶和華呼召離開他的本地吾珥後,卻「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盈滿」,上帝耶和華也願容忍他們直等到四百年,好讓他們悔改;在此時期亞伯蘭的後裔必寄居埃及地,等待、服事與受苦(創15:13-16)。

《約書亞記》中的神學主題信息,從來不缺以色列人「順服神旨意、起來爭戰、按著神的應許、承受迦南美地」。第一代以色列人膽怯不信,但新一代在約書亞率領下,信靠順服,得以剛強壯膽進入迦南爭戰,成就了耶和華給予列祖的應許,擴張境界,得著安息。為業的「土地」屬以色列人與否,向來都密切關係著他們是否順服與信靠 耶和華神 (5:5-6;7:7-9;23:13,15-16;24:20);以及完全的信靠,即使面對頑強的敵人,依然在上帝的引領下,「只要剛強,大大壯膽,謹守遵行我僕人摩西所吩咐你的一切律法,不可偏離左右,使你無論往那裏去,都可以順利…你當剛強壯膽,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因為你無論往那裏去,耶和華你的神必與你同在」(書1:7-9)

耶和華當初對亞伯蘭的呼召賜福,要他到所要指示的地方去,成為大國,也要他「叫別人得福」(創12:1-2),也就是:去!成為別人的祝福。上帝要我們怎麼做、怎麼行?我們自當怎麼做也怎麼行。耶和華早已指示何為善,更要百姓不只應該「行公義」、「好憐憫」,也必須「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祂)同行」(彌6:8)。對迦南地的征伐,從另一個更實質的角度而言,「行公義」與「好憐憫」兩者乃是上帝命令我們日常踐履之行為,並非由我們反向要求我們的上帝去執行「人所主觀的認定」;同樣,「存謙卑的心」更是不要自以為義,而以不順服的心去測度上帝的標準,如此才符合上帝的心意,有神的同在。

四、結論

舊約歷史書中的「聖戰」經文,在基督教歷史發展中,有時就像十字軍東征般,非出自於上帝的旨意,卻被人利用來作為武力征伐的依據,如此,更顯露出人的罪性之劣。我們自當明白若是真正上帝的旨意征戰,我們也不能、無法限制神發號司令的自由,神學家Richard B. Hays認為:而即使有神學家利用「寓意式」的詮釋和美化這些舊約歷史中的「凡有氣息,一個不可存留」之耶和華的嚴厲,也難以符合「舊約明顯地認可神的子民在某些情況下有武裝上陣的合理性」。[1] 然而,Hays也更進一步表示:「新約沒有提供基督徒以參戰為『義』的基礎依據」,而且現代的基督徒對於有關於暴力的經文,更要具備有「末世盼望的情境」為前提,畢竟死亡不是最後結局,耶穌復活表明了「神的能力已勝過暴力的權勢」。[2]

舊約歷史書中,神對亞伯拉罕(與後裔)的祝福,對照對迦南人罪行討伐,兩者並不相矛盾;這就如同耶和華對於以色列民的罪行亦予懲罰一樣。Christopher Wright在其《基督教舊約倫理學》論著上,提到征地不僅是上帝懲罰的行動,也是預示最後的審判;而在道德的差異上,「隨心所欲的暴力」和「在道德懲戒架構下所施行的暴力」明顯有極大不同。[3] 看待舊約中迦南人之惡與被殺滅之餘,我們也應該可以發現,耶和華也同樣警告以色列民,不要與迦南人一樣玷污那地,否則以色列民也終將被憎惡、被地「吐出」(利18:28)。我們若用Hays或Wright的觀點來看待世事與對應世事,是否更有永生的盼望,也能更符合 神的心意?我相信答案是肯定的,悔改、順服,而能與上帝同行,才是看待舊約迦南人的征伐與檢視自己的罪性與救贖機會時,最好的收穫。同時,也好讓我們與迦南人之惡,在上帝眼中,有著清楚的份際。


[1] 海斯(Richard B. Hays),基督教新約倫理學,白陳毓華譯 (新北市:校園書房,2011),450。

[2] 同前註。

[3] 萊特(Christopher J.H. Wright),基督教舊約倫理學,黃龍光譯 (新北市:校園書房,2011),582, 579。

任以撒《系統神學》「三一論」心得

「三一論」在「神論」裡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儘管在任以撒所著《系統神學》書上的篇幅佔比不多,也可見其基要地位。「三一論」往往也成為了便別異端說的一種關鍵論述。聖父、聖子、聖靈的三位一體,彼此間並無從屬關係、不分時序、不分高低,也不是各執三分之一的概念,而是「三而一且一而三的存在」。

三一神之間是完全的平等,因為在本性與本質上,各個都是從唯一的永恆中合一而出,從英語beget與begot的語意中,有的只是賦予人有限的理解下而作為。例如:耶穌基督與天父的「父與子」關係,即是以我們人可以了解的關係來讓我們深刻體會。三位一體的真理極為奧秘。在舊約中,或許由於人的罪性、神的旨意,它是隱晦的啟示;要直至新約中,有了聖靈在救贖工作的顯明,才讓當中這一切的真理得以被人所明白。而對於聖靈的顯現,此書提醒我們可以從三件事得到事實證明:保惠師、施洗方式、使徒祝詞。正如此書《系統神學》所說:「神的歷史中的啟示是進展性的,因此聖經的啟示也是進展性的。神的百姓必須逐漸地學習屬靈的真理,所以三位一體之真理也必定是逐漸地顯明。」我們的神是獨一無二的,也是三位一體的,但由於這基要真理又是極大的奧秘,這就必須靠信心來相信及順服。

由於「三一論」在整個神學架構下可歸屬於「神論」,因此我有更多的想法和理解可以表明。在三一神的創造與護理之下,自有許許多多的事物雖然我們不甚明白,然而仍可以有「合理」的設想及想像空間,但這些設想都必須憑藉信心。不只神的話有些是奧秘,浩瀚宇宙中也是奧秘的,人的登陸火星應該是指日可待,在那一日,信三一神的我們也應該要有信心:相信神與我們同在,不論在人的雄心壯志中、研發科技中、登星載具駕駛艙中,以及存在火星上的所有片刻。神,我們的上帝,過去創造了一個「很老」的地球來安置「人類」,有祂的形象與樣式,但是若在宇宙中仍有其他生命,甚至「外星人」的存在,到那個時候是否在顯明上帝是將外星人與地球人「分別為聖」?因為我們「人類」是指明作為榮耀上帝的器皿。

<p class="has-dark-green-color has-text-color has-normal-font-size" style="line-height:1.6" value="<amp-fit-text layout="fixed-height" min-font-size="6" max-font-size="72" height="80"> 《聖經》創世記的創造時序裡,我們可以知道羅列星座,以及「光並非來自太陽」,而是來自上帝。因此若從「創造論」看外星人,外星人仍被上帝掌權。但是這位三一神是否允許外星人飛臨這一個「神所創造的」地球?「外星人」如果是事實的存在,則這是普通啟示還是特殊啟示?土造人與萬物,為什麼宇宙的主宰上帝,當祂關注地球、人類、秩序,給人的祝福也是給亞當後裔的保守護理時,超乎人所想像的那宇宙永恆生命將是三一神的上帝尚未啟示我們的。我們人毫無自誇的道理。 《聖經》創世記的創造時序裡,我們可以知道羅列星座,以及「光並非來自太陽」,而是來自上帝。因此若從「創造論」看外星人,外星人仍被上帝掌權。但是這位三一神是否允許外星人飛臨這一個「神所創造的」地球?「外星人」如果是事實的存在,則這是普通啟示還是特殊啟示?土造人與萬物,為什麼宇宙的主宰上帝,當祂關注地球、人類、秩序,給人的祝福也是給亞當後裔的保守護理時,超乎人所想像的那宇宙永恆生命將是三一神的上帝尚未啟示我們的。我們人毫無自誇的道理。